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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2013-6-6 14:08:33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陈智伟等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6日7:40~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802室),可乘坐52路、76路、19路公交车到金湖金浦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6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可乘坐52路、76路、19路公交车到金湖金浦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集中时间:2013年6月17日上午8:30。

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8号建设五象大酒店一楼大厅,可乘坐52路、76路、19路公交车到金湖金浦路口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6日上午8:00前到达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甘梅华,0771-2260150。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4日

 

附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所在单位
 面试职位最低分数(含照顾加分)
 
1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园林规划处(职位代码: 14515111001)
 陈智伟
 男
 汉族
 13115152504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
 113.4分
 
2
 李  霞
 女
 壮族
 13115150407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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