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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3年大新县考试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来源:崇左人事考试网 2013-6-20 19:56:09

 

十、组织纪律

(一)大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大新县委员会组织部、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3627428(中共大新县委员会组织部)

0771-3631735(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3大新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中共大新县委员会组织部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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