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覃学翰等14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8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来宾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邮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46100)联系电话:0772-4281962。如实举报拟录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附: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
基本情况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