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它资格条件
专技岗位 教师 7 学前教育 大专 35岁以下 教师资格证
专技岗位 教师 1 英语专业 大专 30岁以下 师范院校毕业
专技岗位 教师 1 语文教育专业 大专 30岁以下 教师资格证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能吃苦,性格温和,有爱心,喜欢孩子。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病;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区卫生厅信息网和本园网站公布。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1年 8月19 日至 8月23日。
联系电话:0771-5320058 3082993
联系地址:南宁市双拥路14号
邮编:530021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广西卫生厅幼儿园纪检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