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杨芳兰同志(附件1)为我局局属二层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8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政和路北82号来宾市物价局办公室。
公示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2号来宾市物价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5310822
附件:1、
来宾市物价局2013年考试录用参公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