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粮食保管员岗位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参与5人以上集体非法上访史的。
(三)、应聘者须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含本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一份;
2.学历、职称、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户籍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复印件一份;
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张。
本公告由来宾市兴宾区粮食局负责解释。
来宾市兴宾区粮食局
2013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