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2012年港北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港北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薛海源 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梁 洁 区委办副主任
林 智 区政府办纪检组长
蒙立清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钟力英 区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叶观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易 茂 区财政局局长
廖伟壮 区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主任
徐伯洲 区教育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甘树冲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 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莫桂才 区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胡杏莉 区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组长
宁 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陆 跑 区教育和科技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力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观奇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教育和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等部门抽调。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科技局,联系电话:0775—4236859、4239885。
二、招聘计划
港北区2012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70名,其中农村初中50名,农村小学20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