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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林各族2013年拟聘特岗教师培训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3-8-7 23:15:37

 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年拟聘“特岗教师”培训通知

 

为充分发挥“特岗教师”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更快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自治县教育局和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我县2013年拟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将培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年拟聘的“特岗教师”,共36人。

二、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集中面授,2013年8月15日至20日共6天, 8月15日全天报到。

第二阶段:在岗研修,2013年8月27日至9月25日共30天,学员到工作单位实践,完成相关作业。

三、培训地点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楼电教室

联系人:刘乾华手机:14777698811办公室:8202120

四、相关要求

㈠各受训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参加培训。

㈡参加培训的“特岗教师”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缺席,按时完成作业。

㈢自治县教育局将对各参培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严格考核。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经费

㈠学员培训费由自治区统一划拨。

㈡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自理,待自治区划拨经费后按标准补助给学员。

 

特此通知

 

 

隆林 各 族 自 治 县 教 育 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年“特岗教师”培训方案

附件2: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年“特岗教师”培训活动安排表

 

 

 

 

 

 

 

 

 

 

 

 

 

附件1:

   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年“特岗教师”

培训方案

 

为充分发挥“特岗教师”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自治县教育局、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我县2013年拟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为了确保培训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提高“特岗教师”的教育职业素养和工作水平的角度出发,加深“特岗教师”对教育事业的认识,增强他们对教育的感情,激发他们热爱教育、投身教育的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范再彪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周腾福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覃春芳    自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李永康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书记、副局长

   组   员:张兴利    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蔡平芳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综合管理股股长

            周  鋆    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自治县教育局师训办主任(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由覃春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鋆、刘乾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培训日常事务工作。

三、培训对象

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年拟聘的“特岗教师”,共36人。

四、培训目标

通过对“特岗教师”的培训,使“特岗教师”进一步明确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弘扬优良师德师风,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念,尽快适应并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立志服务于农村教育事业。

五、培训形式

㈠集中培训,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要求教师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㈡交流研讨,将培训教师分成小组,根据讲座内容进行专题研讨,然后进行交流。

㈢学习反思,通过培训学习,结合自己的实践进行反思,写出书面材料上交。

六、培训内容

师德修养教育、新课程改革、班主任工作及课堂教学实践等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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