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选调生补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2年选调生补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须为已参加2012年广西招录选调生统一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115分(不含照顾加分)以上,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50分以上,且符合补录职位规定条件的考生。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劳里龙等10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2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915室),可乘坐8、22路公交车到东升街市行政信息中心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 2012年广西选调生补录报名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