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10月27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约250元/人。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2年10月29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到集中地点报到。迟到、无故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体检。
(六)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体检当日上午体检人选集中后再行宣布。
联 系 人:李伟维
联系电话:0775-2815978 1587888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