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教师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30名。
科目 数量(名) 科目 数量(名) 科目 数量(名) 科目 数量(名) 科目 数量(名)
数学 1 礼仪 1 计算机 2 物流 2 焊工实习指导教师 2
语文 3 体育 2 机械 3 电工实习指导教师 2
英语 2 美术 1 电工 1 车工实习指导教师 2
德育 1 舞蹈 2 建筑制图、材料 1 钳工实习指导教师 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对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及取得相应学位;
6、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
7、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