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2013年面向乡镇中小学公开选调县城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县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优秀教师到县民族中学、县第二中学、县城关中心校、罗湖希望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县民族中学1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4名、英语3名、政治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
县第二中学13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县城关中心校9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体育1名、美术1名、英语1名。
罗湖小学7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1名、体育1名。
二、选调对象
1、县民族中学、县第二中学面向本县乡镇中学在编在职教师选调(没有转岗纳入编制内的我县初中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城关中心校、罗湖希望小学面向本县乡镇小学在编在职教师选调(没有转岗纳入编制内的我县小学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历年来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2、具备中小学教师规定的合格学历要求。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在乡镇学校任教年满3年以上(即2010年8月前参加教育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6、近三年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达到县平均水平以上。
7、选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8、报考小学职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职位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