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经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减少招聘计划数;无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取消本次招考。
六、考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岗位的工作需求,对应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并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答服务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测试综合知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贵州省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公文处理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对象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气质、普通话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领导小组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聘用工勤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审批聘用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核。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根据写出的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考生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书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涉及考生考试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监督举报电话:0858-8696561、0858-6927578。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