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园林等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7]6号)精神,红花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园林等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遵义市人民医院岗位,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
6.招聘岗位所需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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