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政审工作由安顺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
(4)在考试考察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5)有其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经公示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有关表格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或安顺党建网下载。
(二)本次招聘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研究确定。
(三)考聘工作监督电话:3282069,3283359
附件:
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
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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