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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省正安县从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考小学教师简章

来源:贵州招考信息网 2011-11-24 16:26:0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1年我县从代课人员中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4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

本县户籍中师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我县公办学校代课人员。

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须具有1周年以上的代课经历,且2011年6月30日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代课(2010年6月30日在俭坪乡中心小学的代课人员具有1周年以上代课经历可以报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非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9日—11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书面证明;乡镇中心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注明代课时间及地点,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由县教科局审查后加盖公章。

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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