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硕士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县财政奖励10万元,按服务年限分期兑现,配偶有正式工作愿随调的,可帮助解决工作问题,子女在当地选择学校入学。
(三)“211”院校毕业生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县财政奖励3万元。
未尽事宜按《玉屏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玉党发〔2010〕6号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宜
1、凡因考核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的,以及聘用文件下发前,自行放弃职位的,从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补录。
2、聘用文件下发后,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补聘。
3、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就业意向协议签订后违约的,需承担违约责任2万元。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后违约的,按双方协议的具体事宜承担违约责任。
5、此次引聘工作在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在引进聘用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实行公开引聘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考核、面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发生,无论涉及引聘对象还是工作人员,按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