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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赤水市2012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来源:163贵州网 2012-3-18 18:33:13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和《中共赤水市委办公室、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关于进一步用好和引进人才的意见>的通知》(赤党办发〔2010〕1号)精神,结合赤水市人才结构现状,经赤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岗位、专业、数量、条件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赤水市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77年7月1日以后、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含成人在职学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士以上研究生);

(2)定向到市外或定向本市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赤水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4)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5)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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