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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三都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2名简章

来源:贵州人事信息考试网 2012-6-14 12:04:52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办法》(黔南党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三都水族自治县副科级职位缺额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2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1.三都水族自治县范围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现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干部和工勤人员除外),任职一年以上的现任村(社区)支书、主任;

2.黔南州范围内具有交通运输、环保、水利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工学类、经济类专业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工勤人员除外)。

三、报考资格条件和奖励加分

(一)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形的。

(二)奖励加分

 (1)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4分;

(2)获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

(3)获州或厅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

(4)经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并挂任助理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加4分;

第一项至第三项中获得多项表彰奖励的(不含集体获得的表彰奖励,时间范围为2009年5月1日以来获得的个人表彰奖励,州级表彰的授予表彰单位为州委、州人民政府),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如符合第一项至第三项其中一项加分条件,同时也符合第四项加分条件的,可将第一项至第三项加分最高一项和第四项累计加分。奖励分数加入笔试成绩。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于2012年6月12日开始至2012年8月25日结束。

(一)宣传动员

采取下发文件,运用公开栏、新闻媒体、党建网络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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