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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2年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

来源:贵州人事信息考试网 2012-6-21 15:38:04

为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职责

1、岗位:本岗位为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工作。工作地点:清镇市劳动监察大队

2、招聘条件: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经验的录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3、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工作职责:采集和维护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基本信息,全面掌握各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反映、传递群众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调解简单的劳资纠纷;反映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处理等业务;做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书

2、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书,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4)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一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是要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三是父母双方(单方)持有《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四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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