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方式:以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为主(注:个人档案于考核前交到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如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信息发布途径:
贵州大学就业工作平台:http://jobs.gzu.edu.cn/
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qian.gov.cn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qxrsj.gov.cn/
咨询电话 :0856-7652691 0856-7622874(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7651192(石阡县监察局)
2012年铜仁市石阡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