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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沙县2012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贵州人事信息考试网 2012-6-27 14:28:37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沙县被确定为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县,拟招聘325名志愿者到农村巡回支教点服务,服务期2年。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工作,根据《贵州省2012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聘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工作,县成立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治明(金沙县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铣原(金沙县财政局局长)

骆国江(金沙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成  员:杨  光(金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赵  华(金沙县教育局副局长)

彭洪祥(金沙县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谯显勤(金沙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晓映(金沙县教育局副局长)

唐晓宇(金沙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雷定强(金沙县教育局职教中心主任)

刘  华(金沙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赵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聘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二、招聘指标

全县拟建158个巡回教学点,招聘志愿者32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应届本科、专科、中师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具有以下条件:

(一)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志愿服务农村学前教育;

(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开学报到时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送达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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