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原铜仁地区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地人字[2007]06号)文件要求,2012年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聘具体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组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根据区各有关事业单位上报的招聘计划,经区委、政府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招聘工作人员74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万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区生源(参加中考、高考时是现万山区所辖户籍)或本区户籍(2011年5月31日前在万山区登记入户)的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职工未就业的毕业生。
3、非万山户籍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毕业生,“211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4、在本区范围内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村任职”及“事业单位见习”人员。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工勤人员。
6、个别专业属紧缺专业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也可面向全市或全省招考。有关专业招聘职位的招考范围,见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