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区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共8个职位(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12年7月下旬开始,8月底结束。
三、公开选拔范围
全区各乡(镇、社区)、区直各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含经组织同意借调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正式干部。
四、资格条件
(一)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业绩突出。
(二)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以干部人事档案为准,年龄计算到2012年7月30日);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工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2年7月);
4、身体健康;
5、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