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为笔试、面试和试讲,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计算。其余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3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的笔试地点为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如果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2012年8月20日。
面试地点:贵州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面试成绩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3、试讲
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全部进行试讲。
试讲范围为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的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约20分钟的课件。
试讲时间:2012年8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成绩、总成绩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和试讲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