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粮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包括现场答辩、试讲(仅指报考教师职位)、实操(仅指报考财会人员)。其中报考教师和财会职位的,试讲(实操)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60%,现场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40%。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