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2)对招考计划数为1,而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对招考计划数大于1,而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人数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的考生,须在面试结束确认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评。
(5)面试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20起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面试候考室(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7:50仍未到达指定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在州纪委、州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五、注意事项
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唯一官方网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 0855-8222358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0855-8256229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