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严重疾病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8)经站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员在毕节试验区农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疑议,报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一)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违纪情况及处理。有下列情形的,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及考核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及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其他违反《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7-8222872 8225412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857-8224695
联系人:顾国 联系电话:1315827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