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确保县城规划范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性规划顺利实施,依法维护城乡群众住房保障权益,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协勤岗位人员11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具有履行应聘岗位的能力。
(二)具有独山县籍户口、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0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二、应聘岗位工作内容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贵州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负责协助执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的管理、查处、制止和拆除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10月27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独山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县财政局旁边原农机局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持户口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蓝底)3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时进行。
四、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贵州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面试内容:考本人的综合素质;
(四)笔试、面试时间待通知;
五)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11名协勤人员计划招聘男性7人、女性4人。原则上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