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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松桃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保安人员工作方案

来源:163贵州 2012-10-23 9:27:47

为切实加强我县各中小学校园保安队伍建设,构建校园治安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中共铜仁市委督查室关于及时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配备工作的紧急通知》﹙铜委督字〔2012〕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保安人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保安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名单略)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三、招聘计划

    2012年全县中小学共招聘保安人员200名。招聘的保安人员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详见附表: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保安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中专毕业生。
    2.退伍军人。
    3.在册的公安特巡警(聘请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中小学保安人员只招聘男性公民,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2.具有我县户籍(本方案下发之日前属我县户籍)或因升学户籍外迁,其父母户籍在我县的大中专毕业生。

    3.具有我县户籍(本方案下发之日前属我县户籍)的退伍军人、公安特巡警(聘请人员)。

    4.年龄28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

    5.身高165cm及以上。

    6.退伍军人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公安特巡警(聘请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虽无我县户籍,但交流到我县任职的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或在我县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外来客商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松桃网》、《松桃政府网》、《松桃电视台》、《松桃教育网》等媒体上发布《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保安人员工作方案》公告。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的3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12年公开招聘学校保安人员报名表》,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5张。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册的公安特巡警(聘请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5)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及县计生局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已就业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费:100元/人。

    (二)体能测试

    1.时间:2012年10月26—29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25米×4往返跑、3000米中长跑。
    4.体能测试分值:100分(纵跳摸高30%、25米×4往返跑30%、3000米中长跑40%、),占招聘总成绩的70%。
    5.体能测试要求: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笔试人员确定: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3.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6.领取准考证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7.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安业务知识等。
    8.笔试分值: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30%。

    (四)体检
    以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再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公安、监察、教育、人事部门组成政审工作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有无精神病史等情况。经政审不宜录用的人员,不予录用。
    (六)聘用
    对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舞弊违纪等行为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凡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待遇
    按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监督投诉
    县纪委:0856-2832123
    县教育局:0856-2836108
    八、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保安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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