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察
按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东南州直机关工委按照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要求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竞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6.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州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如果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7.公示
黔东南州直机关工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和州直机关工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遴选的,由黔东南州直机关工委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33286 联系人:杨 姹
官方下载点: 附件【黔东南州直机关工委2012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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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东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