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并在《今日南明》、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及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二)办理调动
将拟选调人员的体检、考察及公示情况报南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八、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南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释。
咨询电话:0851-5814605
监督电话:0851-12380-3-2
附件:中共南明区委组织部2012年面向全区招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南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