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聘用对象,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具体考核工作由市扶贫局负责组织。考生考核内容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组织纪律涣散,有不良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除名者;
5、截止到考核开始未能提交遴选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6、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况;
9、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六)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七)调动
试用期满,无异议、无影响考聘人调动的问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在遴选工作中,监督工作办公室人员全程参与,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6927540。
附件:六盘水市扶贫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