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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2铜仁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11-16 8:39:30

 

  十、聘用

  考核合格者,报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如在公示期间经调查有影响聘用的,不再进入聘用程序,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聘用文件下发后,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它事项

  考生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简章,特别应注意规定的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本《简章 》由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6-6908616铜仁市城市管理局(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6-5222387铜仁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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