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
七、管理
在合同期内,兴仁县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员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受聘人员服从兴仁县人民法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兴仁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联系电话:0859-3660431。
联系人:周先秀(18008591256)。
兴仁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