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林业局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个单位确定为遴选调动对象的,本人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后,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参加其他单位遴选调动计划。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本次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jiang.gov.cn/)。
八、未尽事宜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388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