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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省抚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2012-12-17 11:33:46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各单位分配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行选择单位,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均视为弃权,然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弃权人数,按照考核、体检的递补规则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报考人员与招聘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五、有关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公开,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邀请县纪检监察、保密部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二)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持证件、资料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工作人员参与舞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统一报名,乡镇卫生院统一报名。
(四)聘用到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需在该单位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岗位有执业要求的已聘用人员,2年之内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调离本岗位。

(五)经县物价局批准,收取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90元/人。

(六)因招聘人数较多,相关招聘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抚宁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费用不再退还。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抚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抚宁县卫生局。

七、举报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6012382(抚宁县监察局)

咨询电话:6681503(抚宁县卫生局)

 

附件:1、抚宁县201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抚宁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3、抚宁县2012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解指标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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