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五)体检
按照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商县纪委联合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在印江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时,根据报考者本人原身份确定调动具体岗位。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22143(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6221160(县纪委干部室)
6223399(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