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程序
(一)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主考官按统一的主持词主持面试,主考官念完第一个题目时,说“请稍作思考后回答”,监督员开始计时,面试人员回答完每一个提问后,均应说“回答完毕”。
(二)面试人员答题开始至结束还剩3分钟时,由监督员举牌提示主考官,主考官应立即提醒面试人员“回答问题还剩最后3分钟”,结束时间到,监督员发出“时间到”的终止答问信号,主考官立即终止其答问,并宣布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
(三)每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监督员将其引领出考场,再由联络员引领到候分室。
(四)前一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后一位开始面试,计分员计算出前一位考生的成绩,交监督员复核,再由主考官宣布前一位考生的成绩,考生听完成绩后,在《面试考生成绩确认表》上签字认可。
(五)整个面试结束后,认真核对面试人员顺序表和面试成绩确认表上的面试顺序号和考生姓名是否一致。然后计分员、监督员做好《面试成绩汇总表》,记分员、监督员、考官签字确认。
八、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100分制,“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总成绩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它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面试过程中,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8264146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866265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监督电话:8681570 市纪委(监察局)
8981632 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