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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来源:2exam.com 2013-1-21 9:04:58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原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

招聘条件、办法及岗位详见《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局派驻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7221487(县纪委执法室)

附件:1、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简章请往下查看)

        2、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163贵州网备用下载点)

        3、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局派驻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163贵州网备用下载点)

        4、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163贵州网备用下载点)

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

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列入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的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否则列入不诚信人员,今后三年内不得在金沙县参加录聘用考试。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或笔试、面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在读的大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到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禁考期限未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8)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简章》及《岗位一览表》于2013年1月18日至2月17日发布。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至2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报名工作照常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金沙县长安路弯弯桥水上办公楼一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3.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6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交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考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和考试范围,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申论》占4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60%+《申论》考试成绩×4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3月7日至3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3年3月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 —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 —17: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 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有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相应岗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报名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应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其当日当场所在面试室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下简称“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之和÷本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数)。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申论》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则对成绩完全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

应聘人员体检前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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