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与其谈话征求意见后,即可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同时在荔波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对外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消应聘资格等严重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所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同意聘用的(待取得毕业证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签订正式聘用协议。聘用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荔波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离荔波或申请辞职的,经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附件:《荔波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申报表》(新闻中心)》。
荔波县新闻中心
2013年1月29日
荔波县201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申请表
填报时间:2013年1月22日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名称
职位
代码
职位类别
招聘职位简介
招聘
名额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招考条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
荔波县
新闻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
A
01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