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由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重在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对区情、政治理论、文字综合能力的掌握与运用,不指定复习范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遴选人员时事政治、省情市情区情、应急处置能力、综合协调等方面的知识或技能。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进入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试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体检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个人承担。
5、试用。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由区纪委(监察局)对试用人员在魅力钟山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实行试用,时间1个月。
6、录用。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次遴选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附:《中共六盘水市钟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六盘水市钟山区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