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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龙里县2013年公安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巡逻(特)警队员简章

来源:163贵州 2013-3-15 9:02:15


  六、身体检查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根据招考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职位报考人员在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二)尿检。体检合格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尿检,尿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职位报考人员在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尿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签定劳动合同
  经面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手续。先由公安局安排到相应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
  被聘用的劳动合同制巡逻(特)警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1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每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4-5633049
  联系人:李秀华   袁  芳
  监督电话:0854-5638652  
  附:龙里县2013年公安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巡逻(特)警队员职位表
  
                    
                             龙里县公安局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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