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黔人发〔2006〕4号、州人事局州人〔2006〕10号、黔人社厅通〔2013〕52号等文件精神和《剑河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确定姜再菊、莫小芳、吴晓慧、朱通花、杨艳、李政伟、李院、吴春园、万强、邰胜高、龙金理、范瑛钰、舒明姣、姜学芳、史一斌、范磊林、彭芬、谢建坤、陈洁英、宋芝平、罗仁坤、谭诗能、吴光付、王世喜、李爱燕、罗香江、龙立梅、吴建梅、姜国勇、龙文俊、李莉、杨庭辉、姜菊银、舒树香、张贤珍、朱明芳、龙四云、杨海英、李康福、钟方红、彭鸿懿、肖海、梁博江、滚满淋、王耀辉、姜再模、李建珍、陶光竹、杨静、杨思然、彭清、肖勇、黄连音、罗晓媛、龙世艳、陆燕燕、唐大士、邰正州、杨丽樽、黄小玲、王艳、张文琴、刘合花、彭良湖64位考生为剑河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7日),公告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剑河县纪检监察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855)522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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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