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2013年3月27日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4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观山湖区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部门(金麦社区大地幼儿园旁)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3)学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下列人员还需提供:持证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零就业家庭援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同时需经所在社区同意,方可报考)。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考试:考试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顺序,笔试、面试时间各占10分钟,每位考生依据抽签顺利逐一进行。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占30分,面试占70分。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8日上午10点,考试地点为:观山湖区劳动监察大队(金麦社区大地幼儿园旁)。
(三)政审:对考试后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进行政审,重点审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3)发现较严重疾病的;
(4)在原单位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
(5)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适合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体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下,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因拟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