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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2013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来源:163贵州 2013-4-1 8:48:41

 根据工作需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工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报批编制使用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聘用报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工作职责
  公开招聘六盘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工勤人员12名。工作职责:协助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指挥派遣、督促整改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勤奋敬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大专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具有六盘水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普通话较为标准,口齿清晰,反应敏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6、熟悉六盘水市基本地理情况,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四、报名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者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白底正面免冠照7张,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工作要求的。
  五、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分为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试用、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公开招聘信息
  2013年4月1日至4月7日在中国凉都·六盘水政府门户网站(/)、六盘水日报(2013年4月1日刊登)、六盘水市城管局网站(http://cgj.gzlps.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城管局人事教育科(市城管局四楼会议室)。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6927293。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六盘水市城管局2013年招聘工勤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网站上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认真填写并贴上近期2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同时附同尺寸同底照片5张;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自带U盘(拷贝已填写的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盘水市城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登记、汇总、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12日在六盘水市城管局网站、市城管局政务公开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终止其参考资格。
  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如未达到1:3的比例,将对招聘计划数进行削减。
  (三)招考方式
  采取综合知识测试、专业测试及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按100分制计)。
  考生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分的2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2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点,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组织单位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1、综合知识测试为闭卷考试,卷面成绩按100分记,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专业测试:计算机听打速度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测试及专业测试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9日。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六盘水市城管局人事教育科(市城管局办公楼五楼502室,凉都大道恒维建材城与圣地亚哥大酒店之间)领取《六盘水市城管局2013年招聘工勤人员准考证》。
  考试时间及地点:4月21日上午综合知识测试,下午专业测试,详见准考证。
  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与综合知识测试、专业测试两项成绩之和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需使用普通话作答。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综合知识测试、专业测试及面试总成绩总分从高至低,以拟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的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候选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同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递补的考生必须是取得面试资格且实际参与面试成绩有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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