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审批。
经文化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安置办办理安置工作手续,并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招考经费
本次招考不收任何费用。招考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九、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则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有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未尽事宜由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柱县退伍安置办负责解释。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
咨询电话: 7529768、7522909、7522472
附件:天柱县从2012年度城镇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天柱县从2012年度城镇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岗位类型 职位代码 招聘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它招聘条件 备注
乡镇人民政府 工勤人员 01 乡镇人民政府工勤人员 5 高中(中技)及以上 不限 天柱县2012年度城镇退役士兵 其中邦洞、瓮洞、远口、坌处、石洞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