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氵舞阳镇负责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氵舞阳镇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在镇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氵舞阳镇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氵舞阳镇负责解释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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