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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县2013招聘42名乡镇道路交通协管员的通告

来源:163贵州 2013-4-27 8:34:42

  (二)笔试。实行百分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1.考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

    (三)面试。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1.面试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20%。

    (六)体检。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仍按总成绩依次替补体检。

    (七)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

    (八)公示。公示由县公安局负责,公示时间为5天。

    (九)办理招聘手续。经政审、公示后,由用人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四份,用人乡镇、聘用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存一份。

    四、工资待遇

    工资全额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统筹保障,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并由县财政统一缴纳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个人部分由本人缴纳,此工资标准自被聘用协管员正式上岗之日起执行。乡镇交通协管员的工资增长机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另行制定。

    五、日常管理

    1.被聘用协管员在所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接受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贵州省公安交警协警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管理和考核,对不胜任工作、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的及时清退。

    六、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舆论媒体及社会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监督电话:0855-7522419(县纪委、监察局)

    七、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报名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罗芳炉,联系电话:0855-7527175,13312420175

                                  天柱县公安局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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