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遴选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选聘的,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八、遴选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遴选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其他
1、本方案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2、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招考咨询电话:0856-6222239(印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4、招考监督电话:0856-6222553(印江县纪委举报中心)。
印江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5月3日